扬子晚报网10月8日讯(通讯员 扬检宣 记者 陈咏)为帮助屡考不过的“老大难学员”通过考试,培训机构老板竟带着员工,通过进入考场窃题、组织答题、发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向考生传送答案等手段,多次作弊。记者8日从扬州检方获悉,经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涉案成员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方介绍,宋某经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招收学员参加全国 自学考试培训,为学员提供复习备考、模拟考试等服务。让宋某感到头疼的是,机构里有一些“老大难学员”始终有一两门挂科。怎么办?宋某从同行口中得知,其有门路可以买到试题答案。宋某便计划买下试题,将答案传给学员。此外,宋某计划安排“枪手”进入考场拍摄试题,由专业人员做题,把答案发送给培训机构老师,再由老师发送给有需要的学员。
为提高学员通过率,自2018年起,宋某开始在全国 自学考试中帮助学员作弊。2021年4月中旬,宋某网购了“拍照眼镜”,并在同年10月的全国 自学考试中安排了几名机构老师报名参试。进入考场之后,这几名机构老师在短时间内通过“拍照眼镜”拍摄试题,直接传递到考场外负责接收试题人员的手机上,由他们进行答题,再把答案发给有需要的学员。每次操作之前,机构老师都会提醒相关学员在开考后10分钟左右再进入考场,而这10分钟,就是宋某等人完成入场、拍照、做题、回传的时间。成功得手后,参试的学员可以在记住选择题答案之后再进入考场。
2022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网上巡查时发现这一犯罪线索,当日立案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宋某。今年2月,案件被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全部案件材料,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便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列明详细侦查提纲。后公安机关进行补查重报。
经审查,2018年4月至2022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宋某通过组织其培训机构员工通过各种手段,在全国 自学考试中帮助30余名考生作弊8次。检察机关认为,宋某与他人共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学员考试作弊,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邗江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判决。
校对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