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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未成年人既享受网络发展成果, 又保障他们的信息权益? 教育部答红星新闻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向社会公开。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

如何处理好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保护未成年人信息权益和防范网络安全风险、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关系?在既让未成年人享受网络发展成果的同时,又保障他们的信息权益方面,有哪些举措?

对于红星新闻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表示,互联网给今天的孩子们带来了各种便利,同时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给孩子们带来了与现实生活不一样的困扰和风险。教育部将根据《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进一步指导督促各地各校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会同国家网信部门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立足课堂育人主渠道,落实中小学思政(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等课程要求,推动网络素养与相关课程有机融合。继续开展“网络文明进校园”等教育活动,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网络意识,养成依法上网的好习惯。

二是提升网络安全风险的防范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网信普法进校园等活动,指导各地以预防网络沉迷、防诈骗等为重点,对中小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安全专题教育。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络安全”专栏,不断丰富网络安全教育线上资源,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开展中小学生网络沉迷防治。指导督促各地各校从严从细抓好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各项工作落实。重视学生手机及电子产品的管理,督促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学生手机“有限进入校园、严禁进入课堂”的相关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加强各类学生艺术、体育、科技社团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组织开展适宜中小学生的研学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更多亲近社会和自然,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格和健全人格。

四是形成网络环境综合治理合力。强化家校协同育人,指导各地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构建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互联网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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