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孩子学习时间弥足珍贵,有不少孩子甚至打着吊瓶写作业。可是,近日,在辽宁铁岭某小学,一个班40名学生却集体罢课不上学,一罢就是四五天。
事情的起因是一名“问题学生”转入该班级,引发家长集体不满。
据悉,该“问题学生”原在其他班级,因祈求原班级老师不要将考试成绩告诉家长被拒后,威胁辱骂老师,导致老师生病住院,不得已,学校决定给该生转班。
新班家长得知后,怕影响自己孩子学习,遂向学校抗议。无果后,家长将孩子从学校接走开始罢课。
家长说,“不欢迎强制安排的学生。” “希望有关部门处理,还孩子们一个健康、温馨、安全的学习环境。”
截至27日,罢课已持续4天,教育局已派专人前去处理。
每一个家长都希望孩子有一个“健康、温馨、安全的学习环境”,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但家长应该知道,学校是国家学校,班级是学校的班级,每个孩子都有在班学习的权利。分班、调班是学校管理的权利,当学生因学习或其他问题时,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为其调班是一种正常的学校管理行为。在情上可以和学生及家长沟通,但在理上完全也可以不需要获得学生特别是家长的同意、通过。家长以所谓的“阳光分班”为由罢课,依据并不充分。
“阳光分班”是学生刚入学或学期初时分班的一种原则、制度——指不受成绩、男女或其他因素影响,所有学生一视同仁,随机分班。但这并不意味着班级形成之后,这个班就成了家长的“一亩三分地”,学期中间不能再有任何变动。如有调整必须征求家长——甚至是所有家长的同意。所以,家长现在“罢课”拒收这个孩子,实在是一种无理要求,无论孩子还是家长,都没有这个权利。
将心比心,“问题学生”也是孩子,按照法律他应该有上学的权利,上学就应该有校,应该有班,此班不要,让他到那个班去上课呢?家长不能仅为保障自己孩子学习环境的“健康”“温馨”,就剥夺了其他孩子的上学的权利!
家长应该明白,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自己的,不会只围绕着我们自己旋转,凡事不可能皆如我们所愿。学校也不是我们自己开办的“私有学校”,班级也不是我们自己的“私有领地”,遇到问题,不能任性。如果像现在这样,稍有不满,家长就将孩子领回,“挟孩子而令学校和相关部门”,那么将来家长若不满某个孩子在这个学校上学,也像现在这样,全校学生集体罢课拒收学生吗?到了社会上呢?也像现在这样要求国家、社会拒收“问题之人”吗?
古语有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逃避不是办法,正视现实,让孩子学会面对才是正道。现在该班家长的做法名义上是在为孩子讨“良好环境”,实际上则是在让孩子逃避现实,不去面对“问题学生”,不学着如何尝试和“问题学生”打交道,不想着去改造的影响“问题学生”,不想着如何做到自己“出淤泥而不染”……因此,家长罢课的初衷是好的,但结果却并不一定如其所愿……
义务教育,一个也不能少,家长为拒“问题学生”入班而罢课,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耽误了自己孩子学习不说,更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此次罢课,就算达到了目的,对孩子心理的负面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短期内是无法消除的,甚至会在心中长期挥之不去……
诚然,作为学校,分班也好,调班也罢,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求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站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立场,妥善处理好教育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办学生高兴、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高质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