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杨振华日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据悉,设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惠城区标准化战略工作,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支持惠州市“2+1”现代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构建先进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惠城区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惠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细则》的制定是为规范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障的需要。
《细则》共二十四条,主要明确了《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部门职责、资助范围和额度、资金分配方式、申报和审批程序、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等要求。第五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包括技术标准的研制及科研项目,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承担重大项目或重要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以及标准化专业技术公益性宣传培训。第六、七条规定了第五条涉及的各类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
《细则》的资助额度条款多数设置了上限,没有设置下限。如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细化资助额度条款,合理安排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使用。
技术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资助额度:
(一)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5万元、2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3万元、1万元。
(二)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地方标准和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三)每承担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对于标准化主管部门终期考核(验收)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可再申报资助1万元。
(四)完成1项国际、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完成1项省标准化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对以上资助,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享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
标准化活动组织、管理项目资助额度:
(一)对承担国际标准化、全国专业标准化、广东省专业标准化等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3万元、2万元。
(二)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对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明显,考核年度结果为优秀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给予奖励,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万元。
(三)对牵头承办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万元。
(四)对能提供经惠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宣传培训计划,面向惠州市惠城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公益性宣传培训的单位,每年可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