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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绩效奖金时不能如此区别对待! 为什么不执行联动调整机制呢?

有些地方的绩效奖金也就是之前人们常说的政府奖励性津补贴或一次性奖励工资由清理规范前的年终发放改为清理规范后的均摊到每月按月发放成为了人们热议和关注的话题,在执行教师待遇随公务员待遇联动调整机制的地方,是老师们热议和关注的话题,在未执行这一机制的地方就更是老师们热议的焦点了。

绩效奖金无论是之前的年终总发还是现在的均摊月发都是一笔数目不菲和提高工资整体收入的款项。绩效奖金原本是属于公务员群体的专属奖金,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的要求下,有些地方执行了待遇联动调整机制,给公务员发放绩效奖金时也给教师发放,无论是否同时间或同幅度,能给教师发放就很不错了。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2022年1月和5月连续两次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要确保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既然有这样的提醒函就表明还有不少地方只是将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这一承诺停留在口头上或文件中,离落地落实还有一步之遥或很大距离,仅此就让“不低于”目标难以达成。

昨天看到有位广西的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区里每次发放绩效奖金,总是先发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学校除外。前不久,又发放机关和事业单位近两年的绩效奖金,唯独不发放教师的绩效奖金。此地这样的做法应该不是个例,估计在很多发放绩效奖金的地方都存在着这种区别对待的现象。

这样的情况也可能以三种不同的形式存在,一是只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而不给教师发放,二是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的同时也不同幅度(通常是低于或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数额)地给教师发放,三是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之后拖欠很长时间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给教师发放同样是不同幅度的绩效奖金。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区别对待了,尤其是第一种更是如此明显的区别对待了。那不少地方为什么不执行教师工资待遇随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呢?难道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已经远远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了?但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或微乎其微,尽管教育部已宣布“不低于”目标已在全国范围内达成。

现实情况是教师工资待遇整体上仍是处于偏低状况,“不低于”目标达成之后又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反弹,甚至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等,就更不用说给教师发放绩效奖金了,主要还是因为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及时跟进使得地方有了“拖欠无成本”的思想。

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原本就存在很大的区域差异,而这样的差异主要就体现在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上,没有执行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地方的教师工资收入与执行了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地方的教师工资收入相比就有了很大的差距,这是很不公平的,也是违背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更是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背道而驰。

根据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并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教师待遇随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应强制性执行,不能可有可无,更不能给公务员发放的同时却没有给教师发放,期待国务院教育督导委今后能持续发力和督促并加大问责追究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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