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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品德究竟该如何衡量

魏书林

近日,虐猫考生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据报道,该生在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复试中均落榜。面对“是否考量了虐猫事件”的追问,南京大学回应称“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影响”;兰州大学则称该生面试成绩不合格,未进入下一关的思政考核。

此事引发广泛讨论,大多数网友主张“不能录取品行低劣的学生”,也有网友认为“应该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能一棍子打死”。虽然两所高校均未点明考生虐猫和不予录取之间的关系,但留下的难题依旧值得思考:如何界定品行不端,考生的品德分到底该怎么打。此外,失德行为对思想品德考核的影响,有无边界和时限?

人才应德才兼备,尤要以德为先。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表示,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徐某虐猫手段残忍,还公开传播虐猫视频,漠视动物生命,挑战公序良俗,将其行为纳入品行不端的范畴,网络争论双方应该都无异议。

虐猫属于失德行为,虐狗、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也是,众多失德行为中哪些应该受到惩罚,学校据此可以拒绝录取?学校考核考生品德,若靠舆论检举,必会挂一漏万,若要一一走访调查,显然不现实,怎么保证所有考生和不同学校、专业共同遵照统一的品德考核标准?每个人都有改过后重来的权利,对徐某的“追讨”要延续到何时?是否意味着今后找工作也得次次碰壁?

思想品德考核,不是简单的数学运算。就好比人人心中都有杆品德秤,可真要拿这杆秤量定惩戒措施时,又发现定盘星不够清晰。两所高校对是否录取虐猫考生慎之又慎,不仅是因为舆论关注与质疑,大约也有品德分缺乏具体标准的困扰。

对虐猫考生的讨论,牵出了品德考核标准的命题。品德考核如何不止于个例,到底怎么考、标准细则怎么定才更可行,才更能体现程序正义、更具有普遍价值,需要教育在内的社会各界认真思考,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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