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考,国省考公告上从来没有明文规定,限制事业单位人员(除去参公事业编)报考公务员,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事业单位人员考公还是有诸多限制。
一、同意报考证明难获得
虽然笔试可以参加,一旦进入面试,通常需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也意味着单位知道你想考公跳槽。
这对于体制内员工来说,有很大的风险:
一是单位不同意报考,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不仅不能参加面试,以后会被领导打上“不能培养”标签,因为知道你想考试离开单位,呆不久自然不可能给太多培养的机会。
二是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但没考上。此时想跑路的新闻已经传遍全单位,道理同上,在本单位也混不下去了,也不会被领导重点培养。
二、最低服务期限限制
还有很多事业单位,一旦考入就必须要求考生签署五年到八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要求考生必须服务满年限才能参加考试。但多年的年限限制,基本也把考生想骑驴找马的念想掐灭了。
如果事业编招考公告写明此岗位有服务期限还能接受,毕竟事前说好了,你知道有服务期限,仍要报考说明也认可协议的合理性。最骚的是很多事业单位,报考前并不写明该岗位有服务期限限制,考上了强迫考生签署协议,非常不讲“武德”。
三、工作压力大导致准备不充分
但准备国省考一般需要充足的学习时间和精力来保障学习效果,很多事业编同学没时间也没精力备考,靠以前备考事业编的底子去参加国省考,总是落榜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