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重庆的邹蜜女士在考取教师资格证时遇到了阻碍,笔试和面试通过以后,其因为下肢残疾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4月29日,记者联系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此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当地卫健委共同制定了相关标准,邹蜜由于下体残疾不符合现行的体检标准,无法拿到教师资格证。
据邹蜜介绍,2000年,正在读大二的她脊髓损伤截瘫,下肢残疾就坐上了轮椅。因伤退学后的邹蜜一边在家做康复,一边通过网络教育学院完成了本科教育。本科毕业以后,邹蜜考取了四川外国语大学的研究生,毕业以后到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工作。2016年,邹蜜申请到美国雪城大学留学,2018年回国以后,邹蜜开始从事校外英语培训工作。
近年来,根据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老师也需要取得教师资格证。2018年,邹蜜就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以后,在最后的体检环节因下肢残疾不符合体检标准,最终邹蜜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随着校外培训行业的规定越来越规范,邹蜜可能要面临失业,失去生活来源。
4月29日上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现在执行的体检标准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当地卫健委联合发的2016年9号文和16号文。体检标准规定,两下肢不能运动为体检不合格。
对此,邹蜜称,她曾查阅了其他省市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有些地方已经对“两下肢不能运动”相关内容做出了调整。
那么重庆市是否会根据情况调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标准的制定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因为此前并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目前还是会按照现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