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1年 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9日正式出台,该《方案》以“大稳定,小调整,微改革”为原则,与去年相比,《方案》仅在科目等级划定、考查科目要求等方面作微改革。
调整科目等级划定
考查科目等级转化等级分
各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文化科目的等级划定分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
2021年,公办普通 和民办 公费生录取要求考查科目等级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等学校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1分;其他公办普通 或民办 公费生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7分。普通 艺术生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5分。
从2022年开始,公办普通 和民办普通 公费生计划录取要求考查科目等级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华师附中(公费生计划)等学校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其他公办普通 或民办普通 公费生计划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9分。普通 艺术生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经过对比往年招生录取数据,今年和明年对考查科目要求不会提 考录取难度。
调整B类计划上限
普通 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调整为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温馨提醒
今年中考的各项工作将陆续开展
请家长和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