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今年高考成绩不理想,中专生小卢欲到贵港一所民办 复读。其母陆女士交了6000多元学费后,得知小卢不符合普高生报名条件遂要求退款,被学校扣下2000元违约金。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认为,校方此举涉嫌违规收费。
11月4日,陆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她女儿小卢是一名在读中专的艺术考生。因今年高考成绩不理想,打算到贵港市艺体高级中学复读。
10月27日下午,她向上述学校负责人了解到,小卢能以普通 生的身份报名高考后,便交了一学期费用6780元。随后,校方给小卢采集指纹、拍照,进入报名程序。
次日,陆女士向贵港市教育局咨询得知,按政策,小卢只能以社会考生报名高考。当日,她在贵港市高考招生办给小卢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成功后,开始与学校交涉退款事宜。直到11月4日,校方扣下2000元,退回4780元。
学校:2000元是咨询费和辛苦费
对此,该校李校长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解释,按学校规定,交了学费后,一般是不会再退回给学生。现在退回4780元,已是学校的最大诚意。
李校长称,因小卢非本校学生,学校为了能让她顺利报名,当天忙碌了五六个小时。扣下的2000元是要支付给学校的报名咨询费和老师的辛苦费。
律师:学校扣款不合法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认为,学校与学生是教育与被教育者的特殊关系,学生所交的相关费用和教育机构的关系非商业合同性质。校方应以实际发生的支出扣减,而后将剩余费用退还学生。再则,学校作为正规的教育机构,以咨询费或辛苦费,单方面扣下2000元钱且未提供发票,涉及价格等方面的违规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