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8月1日消息(记者 钟宁)7月31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了2023年海南省普通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情况,共有2名考生因违规被取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
公告称,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有关规定,准考证号为01180835xx和01440930xx的考生分别在参加历史和地理科目考试时,均存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进行答题的违规行为,均依规被取消当次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省考试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该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