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北 > 

盘点招聘领域的一个奇葩事

前几天在石家庄某求职群看到的,说是某公司招聘,写的是文员,过去以后说电话营销,细问又说是美容,然后又说是采编,最后说是商务礼品。

这种连招聘岗位到底是什么工作内容都不敢明确说出来的情况,我不确定别的地方是不是也有,但是石家庄绝对属于比较多的。其实这种岗位严格来说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他说的这几种性质里面有一个是真的,就是采编。但是如果你要说这个岗位本质的话,他应该更像电话营销,跟我们平常认为的那种纯正的采编还不太一样。

说白了,这种公司就是平常给那些评职称的人代写代发职称论文的。之所以他在招聘的时候支支吾吾,几次三番的修正工作的内容和性质,其实就是因为这种业务,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非法的。

首先我来分析一下这种岗位的工作内容。正常的话,我们认为一个期刊的采编或者是一个报纸的采编,它应该是接受投稿并且进行编审校对,然后可以给稿费,也可以不给稿费,按照编辑部自己的风格来定。但是职称论文领域不是,这个领域是作者向编辑部购买版面发表论文,同时编辑部也仍然负有对这个论文进行审核,保证其质量的责任。所以对于这个领域来说,就是作者需要给编辑部钱来发稿,那么编辑部作为收钱的一方,所以他必然就盈利。

如果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呢,就是这个公司朝向所有需要发职称论文的人进行广告宣传,然后吸引那些人通过自己的渠道来发表论文。但是这种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这么遵纪守法的去做这件事,他们通常通过盗取作者的相关个人信息,展开电话营销,或者伪装成真实的编审人员,进行收稿和收钱。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伪装成编审人员,就是说这类的文化公司,它并不是编审人员。它和编辑部的关系一般来说是从编辑部那里承包期刊的版面出来进行市场化运作,严重的时候甚至有一些文化公司根本没有知会期刊编辑部,自己另立门户就做了一个假刊出来。而编辑部方面一般没有几个工作人员,他也没有力量去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而且从这些文化公司里出来的期刊,基本上也只会用于评职称,所以在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小的范围内流动,有的时候,正牌编辑部并不一定会知道它的存在,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抓得着他。

然后再说一下,为什么这些公司招聘这么谨慎。其实很简单,因为我印象是从2021年的元旦开始,落实了一个叫科技创新法,这是个行政法,这个行政法里面明确规定了不允许代写代投职称论文。行程法的概念,我来说明一下,它的处罚范围主要是经济社会中的相关违法活动。对于科技创新法来说,以前看过一次,现在印象不深了,我印象里主要是面向公司去采取一些行政的,或者是工商层面的处罚,包括罚款,最严重的时候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这些文化公司就很怕工商部门找上门来,他们在发招聘的时候就会比较谨慎。前两年的时候,这类文化公司招采编是一个挺常规的操作。但是估计这两年这个行政法落实,可能工商部门跟他们提过这个事,所以他们现在招聘就写的乱七八糟,招什么岗位的都有。

对于这种公司,整体来说,我是不建议去的,但是你如果说现在就是没工作,迫切的需要先找一个饭碗,那你去也可以,一般来说行政法即便是案发了,也不会追溯到个人头上。就算是出问题,也会是找公司老板,不会跟员工有太大的纠缠。

最后,提醒大家一件事,就石家庄的这类公司里面存在有诈骗情况。因为行政法本身也没有什么力度,如果某一个文化公司老老实实的收钱给人办职称,如果他只是拿稿子,然后去代投稿到对应的编辑部,这种情况下,虽然违反行政法,但是一般来说不会有人闹事。作者那边掏钱办事,他们这边收钱办事,整体来说是一个皆大欢喜的过程。编辑部那边呢,有的时候也没有力量去进行市场化,所以代理公司在中间其实是一个润滑的作用。但是问题就在于,这类公司很多都并不满足于这种小打小闹的正规操作,他们真的是会诈骗的。比如说问作者要了钱,不管是定金还是全款,然后不干活不办事,稿子不知道扔到哪里去,或者造假的录用通知,或者是拿着一些次品期刊冒充,这些问题就比较大了。虽然之前按照经验来说,想要立刑事案件仍然比较困难,但扯上民事诉讼却是完全可以的。所以说如果真的要进这一行,希望能够多做调查,也希望大家能够尽早离开这个行业,虽然作为一个单纯的打工人,公司的行为并不是我们能够清晰的识别的,但是这就属于江湖,就是属于有是非的地方,能远离还是尽量的远离。

尤其是石家庄,这地皮,在这个行业,实在不太平。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 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