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老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但是现在不少老师觉得教书已经成了老师的副业,甚至一些老教师怀念起了过去那些单纯教书的日子。现在的老师除了上课,还有各种各样的安全教育及会议、迎检资料的填写、听课记录的填写、扶贫或者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等等,以至于一些老师调侃:自己是过来弄资料的,顺便上上课。近日,还有地方将家长交通违规也纳入了学校的考核范畴。
据媒体报道,日前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指出,郑州市交警将配合教育部门、市文明办将接送学生的车辆、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的考核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人员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孩子将无缘“三好学生”的评选,班级和学校也将受到牵连而无缘“文明单位”和“文明班集体”的评选。
说实话,每当放学时,校门口特别是小学附近的交通确实比较糟糕,汽车、电瓶车、行人众多,交通非常拥堵,甚至不时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不少人都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解决接送孩子时的校门口交通安全问题,而郑州市出台的这一政策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过,制定《方案》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处罚方法个人却不敢苟同。
首先,接送孩子的家长都是成年人,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家长出现了交通违规行为,交警应该直接处罚违规的家长,为什么要牵连到孩子、学校和班集体呢?再换个角度来看,学校和老师对家长没有监护职责,学校和老师凭什么要为家长的违规行为买单?说的不好听点,这样的处罚措施就是乱作为,就是相关部门甩锅的表现,就是捡软柿子捏的行为。
其次,这样的规定会加重家校矛盾。如果真按照这个方案实施,学校和老师势必会不断给学生和家长灌输交通安全的知识,甚至让家长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这样虽然确实可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规范某些家长的行为,但也势必会引起一些家长的抗拒心理,慢慢地加重家校矛盾。相信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却有可能真实发生。
最后,如果方案真正实施了,那么受到伤害最大的无疑还是孩子。家长交通违规,孩子无缘评选“三好学生”,这对部分孩子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伤害。而班级、学校也都无缘相关荣誉的评选,那么相信有人会将矛头指向这部分家长和孩子,最严重的就是孩子在学校和班里逐渐被孤立,承受起本不该他们承担的后果,甚至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家长交通违规,孩子、班级、学校都受到牵连,这样的规定看似奇葩,但也反映出一个严重的问题:学校和老师承担了太多不应该承担的责任。说直白点就是学校和老师好欺负,与学生有关的问题,都可以找学校和老师的麻烦。但是,这样的做法伤害的是我国的教育,理应被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