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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大学女教师无师德, 没收学生平板, 转手将其卖掉, 人赃并获

导语: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正确的途径得到的财产,才能用的更安心一些,而下面这位老师,做出来的行为实在让人费解,不经感叹,作为一个老师,毫无底线,触碰法律,简直玷污了“老师”这一职业的清誉,一点都不配为人师。

武汉某大学女教师无师德,没收学生平板,转手将其卖掉,人赃并获

就在前几天,武汉一名大学生在考试时,其监考老师没收了他的平板电脑,按理来说,这件事情应交由学校处理,通报家长,在合适的情况下,学生可以领回属于自己的财物,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学生通过定位功能找到了其平板所处位置,原来监考老师把他的平板电脑拿到手机店变卖换钱,发现定位后,学生赶过去,监考老师被抓个正着。

从学生录下来的证据看,现场的当事人主要有,一男一女两名学生,还有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女老师,也就是前面说到的变卖学生财物的女监考老师,女学生一眼认出了自己的平板电脑上的图案,这时,女监考老师就不能找理由辩解了。

女老师明明理亏,但丝毫不慌乱,把平板电脑保护套丢给女学生,不知道她是因为已经想好了“对策”,还是明知理亏,却故作“坚强”。不管怎么说,这位老师变卖学生财产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就算她气势汹汹,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这不是一场误会,如今已经人赃俱获。

在女老师把平板电脑的壳子还给女学生之后,女学生说:“她是我们学校的监考老师。”女老师采取“不认账”的措施,问学生:“你是哪个学校的?”这句话可能有两种意思。

第一种就是,这位监考老师经常去各个学校监考,不记得女学生所属于哪个学校,还有一种意思是,装糊涂,装作不认识这位女学生。女学生见状机智应对,并没有放过这位“法外之徒”,说:“我要告诉华师”,女老师束手无策,“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她灰溜溜得跑了。

不管这位监考老师是否是学校正式聘请的教书育人的老师,还是属于“临时工”,这么多学生称呼她为“老师”,于情于理,她都不应该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普通人小偷小摸,都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她实在是对不起“老师”这个称呼。

幸亏这位女学生不会因为怕麻烦或者是不想惹是非等原因不了了之,还知道通过定位找回自己的财物,并且在与女老师交谈时录下了证据,借助网络发声,揭穿老师的不耻行为。

该事件也很快在网络上散布开来,有网友评论:为何作为一个老师毫无道德底线,贪这点小财?老师应该要更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老师是多少学生崇拜的对象和学习的榜样,哪怕是一生活在艰难,都不能做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表面上衣着光鲜亮丽、人模人样,竟然也会做见不得光的事情,尤其还是一个老师。所谓“人穷志不穷”。

因为此事件造成的反响巨大,于是便有媒体记者来到“案发现场”,也就是女老师变卖平板的手机店里,对手机店店主进行采访,手机店店主表示,这位女老师并不是想拿平板变卖为现,而是想贴膜然后自己使用。

不管是拿别人的财物变卖为现,还是用于贴膜自用,女老师的这两种行为,我们都清楚,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还有一个行为可能有部分人就会不太清楚了,那就是手机店老板收购不知从何而来、没有购买发票的平板电脑,这种行为属于销赃,我们可以理解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打个比方说,没有买卖,偷摸行为也能相对减少,他表示“女老师不是想卖平板电脑,只是想贴膜自己使用”,此说法可能也只是想帮自己洗脱销赃嫌疑。

既然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在这里我们也不多做批判,毫无疑问,这种行为就是可耻的,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要求,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遵守法律,更何况学生们还称呼你为“老师”。

如果我们也碰到类似情况,有人想要窃取你的财产,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者是认为涉案金额小就不放在心上,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与不法分子作斗争,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不法分子的数量才能相对减少,我们的治安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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