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 > 

湖北首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地方标准实施

极目新闻记者赵贝

通讯员沈芙佳儿

5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妇女联合会获悉,湖北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26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湖北省首次制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地方标准。

如何科学指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如何有效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构建家庭教育新生态?2023年3月,湖北省妇女联合会指导,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联合起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4年3月26日颁布,2024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该《规范》由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两部分组成。其中,家庭教育指导师服务方面,《规范》要求指导师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并取得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技能证书;指导师还需具备未成年人营养健康促进、常见疾病预防、心理促进等专业知识;而且,只有评分60以上的,才能被评为家庭教育指导师。

《规范》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需为非营利性机构,服务内容包括政策宣讲与咨询、家庭环境塑造、家国情怀培育、德育与法治教育、树立正确成才观、身心健康促进、安全意识培育、劳动观念与技能培育、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参与支持等11项内容,而且要按流程标准服务。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实施以后,湖北省还将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训教材,打造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训队伍;组建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和标准评价队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家庭教育市场的实施现状展开客观性评价、资格认证等。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 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