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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如何配校医, 待遇、职称怎么办? 湖南发布最新通知

力争中小学校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的比例2025年达到80%以上,2030年达到90%以上;在编制及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要招聘编制内专职校医或聘任制专职校医……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配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力争中小学校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的比例2025年达到80%以上,2030年达到90%以上。

关于多途径配备校医,《通知》表示,校医配备存在缺口的地区,在编制及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要招聘编制内专职校医或聘任制专职校医,优先向生源密集学校倾斜。在编制和财力紧张、招聘专职校医有困难的情况下,鼓励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履行自身职责的前提下,派遣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校医。校医短缺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各地可实行校医包片制度,一位专职校医负责周边多所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在招聘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存在困难时,可招募已退休的医护人员到中小学从事校医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同时,鼓励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积极到中小学校担任专职校医,引导医学类高校积极选派有关专业高年级学生到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半年以上卫生健康服务实习。

此外,《通知》要求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每校至少要配备一名保健教师。寄宿制中小学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校医暂时有困难的,需至少配备一名保健教师。

完善保障激励措施,《通知》明确,要将校医、保健教师作为学校教职员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可能保障其在总编制数中占有合理比重。保障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学校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适当向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倾斜,增强岗位吸引力。将基层医务人员担任农村中小学校校医列入职称评审业绩范畴。

潇湘晨报记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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