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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被解聘后举报校长无果、又举报教育局长包庇校长, 遭对方起诉

#赤焰即时# (撰文 赵三军 编辑 李影)

广东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被学校解聘,随后他向当地教育局等部门举报校长曾因贪污被判有罪,却仍担任公职。举报无果后,他又举报教育局长包庇校长。教育局长则以其诽谤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赤焰新闻了解到,这起教育局长起诉被解聘教师诽谤一案,将于明天(10月10日)在广东陆丰市法院开庭。

职校教师被解聘后举报校长

现年47岁的林伟锐,曾是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2018年,他认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不均”,遂将学校举报至教育局。

林伟锐称,他举报以后,学校开始不给他排课,还要求他去学校打卡;在抗议无果后,他照常按时去上班,但没有打卡。

2022年2月28日,林伟锐收到了学校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通知书》,校方认为他在2021年度无故累计旷工187个工作日,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于2012年9月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被解聘后,林伟锐开始持续举报该校校长郑某逢多年前被法院判决有罪后,仍担任公职一事。

赤焰新闻了解到,2015年1月,郑某逢曾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决“有罪免罚”。

陆丰市法院2015年1月作出的“(2014)汕陆法刑初字第29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甲、郑某乙利用职务之便利截留学生的课本、资料费等款项,并以节日的名义从中私分,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案发后陆丰市教育局根据被告人郑某甲的政绩,书面恳求给予酌情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陆丰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的意见。鉴于被告人郑某甲、郑某乙能投案自首,积极退清赃款,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赤焰新闻了解到,判决书中所称的“郑某甲”,即郑某逢。

举报校长无果后,转而举报教育局长包庇校长

林伟锐向多个部门举报校长郑某逢之后,并没有什么效果,他认为是郑某逢多年向上送礼的结果,遂开始将举报的矛头,对准现任陆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陈某游;林伟锐认为,是陈某游等人在对郑某逢实施“包庇”。

2022年6月16日,陆丰市纪委作出的《关于反映市教育局陈某游同志有关问题核查结论的函》称,经核实,林伟锐反映陆丰市教育系统中的一些问题失实或查无实据,一些问题确实存在,但都是陈某游任教育局书记、局长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反映陈某游同志的有关问题均失实或查无实据。”

陆丰市纪委作出核查结论的当天,陆丰市教育局长陈某游以“诽谤罪”将林伟锐起诉至陆丰法院。

陈某游在《刑事自诉状》中称,林伟锐恶意捏造事实,故意散布谣言进行诽谤,并由此引发了不当评论,严重贬损了他的人格,破坏了他的名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林伟锐的刑事责任。

针对被起诉“诽谤罪”一事,林伟锐认为,他在自媒体账号发布的相关内容,是对公众人物的履职情况进行合法监督,并未侵犯陈某游的名誉权、人格权等。“无论这些情况是否发生在他的任期内,他作为现任局长都有责任,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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