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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快打这个电话举报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寒假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哈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聚焦“双减”,彻底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杜绝在职教师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行为,保证广大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悦的假期,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预防在职教师寒假违规补课的警示通知,发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84619306;举报邮箱:sxc84619306@163.com。

各区、县(市)集中开展教师警示教育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近期国家、省、市公开通报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教师做到心中“三个”明确。即:明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严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零容忍”的态度,摒弃“不一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对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明知故犯、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严肃惩处的决心;明确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已成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已被纳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的严峻形势。

哈市向广大教师发出“五个”倡议

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倡议广大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实现新学期开学“对症下药、因材施教”;倡议广大教师利用假期安排一定的时间用来自我学习和更新知识储备,助力自身专业成长;倡议广大教师劳逸结合,合理利用假期,并做好新学期教学的整体规划和设计,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倡议广大教师利用假期深入研究基本功修炼和素质提升方案的落实;倡议广大教师在假期期间,利用“微信群”等方式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下学生的心理应激特点和需求,为广大学生推送心理调适方法,疏导学生压力,调节学生情绪,让学生在面对疫情的同时积极主动的完成学习任务,健康快乐的生活,乐观面对新学期。

禁止在职教师任何方式的补课行为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禁止在职教师通过“一对一”、小班化及任何方式的“线上”“线下”补课行为;禁止在职教师与学生家长联合租借宾馆、民宅、会场、商铺进行伪装掩护而从事的违规补课的行为;禁止毕业年级教师或艺术基点学校教师向艺考类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及推销画册、颜料、乐器等违规行为;禁止在职教师以本人或亲属等名义容留学生在家中食宿兼有偿辅导等行为;禁止在职教师从事其他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中小学校必须在学校公布举报电话

组织教师开展“拒绝寒假违规补课”履约承诺活动。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宣传“双减”政策和违规补课对学生及家庭的危害,消除家长的从众心理和患得患失的心态;宣传中小学生在假期进行身心休整的必要性,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宣传家庭教育对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让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最基本的教育,是学生培养不可缺失的环节;宣传对参与违规补课教师的问责力度,让家长清楚在职教师参与违规补课一旦被查实,将对补课教师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共同抵制违规补课。

同时,全市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电子显示屏、公众号及区、县(市)教育局微官网向社会公布学校、本级教育局及市教育局受理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中小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情况,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发送到市教育局监督举报邮箱中。

对于个别教师漠视师德政策规定,签承诺而不履约、明知故犯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惩处,并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师德违规者,年度考核评定一律确定为“不合格”,并依据《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处理办法》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优模评选。

教师违规补课校长承担连带责任

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实行属地化负责制。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假期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走街串巷、地毯式排查等方式,对属地在职教师的补课行为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学生出入频繁、家长相对聚集的重点区域及关注了解教师通过线上直播等方式开展活动的内容,禁止“线上”违规补课行为。同时,要充分结合举报线索,加强与“双减”成员单位的联查联动,对居民楼内的“黑班”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确保为“双减”工作扫清障碍。

各学校校长还要掌握教师动向,尤其是针对学科类教师,要专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坚决堵住并查处假期违规补课问题,要建立学校中层干部、校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教师在校长和学校组织管理的管控之中,自觉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因对本校教师监管不力,发生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一把手”校长和主管校长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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