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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士兵, 士官, 服役10年, 是否安排工作?

各位战友,大学生士兵,士官,服役十年是否安排工作?

今天看到有一个家长问这样一个情况,说他孩子是大学生入伍,现在是士官,都干了十年了,问是否安排工作,说能安排工作呢,就早一点回来,越早一点回来,年龄小一点,还可以有其他的发展。

这个家长的愿望呢,还是比较理解的,因为安排工作年龄小一点,确实回到地方发展也有一定的优势。说实在话,你回到地方再去考公务员,这个年龄上也占优。但是客观来讲。大学生士兵的士官服役满了十年,如果不符合其他条件呢,是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一般都是这四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可以。

第一,士官服相于满12年,这是常规的,那很多战友,很多士官转业安排工作就是这种。

第二,服役期间,平时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那么平时二等功都有,以前我科里边有两个士官、战士报道员都立过二等功,其中一个人提干了,现在都是自主择业了,另外一个当时年龄超了,提干没成功,后来是士官转业到当地的市委宣传部,那么也可以。

第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这个类似于是残疾军人。要安排工作。

第四,是烈士子女的,这个要看父母是不是烈士。当然这个地方是,如果是有法律关系的养父母是烈士的这种,子女当兵,回去也是符合安置工作条件。

那么大学生士兵士官服役满十年,确实如果没有其他条件,不能够安排工作。不过我想这个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你都干满十年了,还有两年,应该说难度也不大。因为在这个这一期的当中,你说把你安排退回来,一般也不太可能,坚持两年就可以安排一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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