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5月9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分延续以往做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10分)计分修订为:学生应在七、八、九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国测”),3年均不参加测试不得分,有1年参加测试得3分,有2年参加测试得6分,有3年参加测试得10分。
市教育局表示,2019年7月31日该局印发了《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广州市各区、各初中学校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的场地、环境、组织方式等方面无法确保一致,因此《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以等级计分方式纳入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的条件还不够成熟。
市教育局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分,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充分研究,对《实施意见》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分方式进行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就修改部分(主要修订内容为文件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及外地返穗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修改内容有两项:
一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10分)计分修订为:学生应在七、八、九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3年均不参加测试不得分,有1年参加测试得3分,有2年参加测试得6分,有3年参加测试得10分。
当年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按当年已参加测试计算得分。
二是外地返穗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11分)计分修订为:外地返穗生需要提供其所读学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记录。七、八、九年级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满分11分,3年均不参加测试不得分,有1年参加测试得4分,有2年参加测试得7分,有3年参加测试得11分。
当年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按当年已参加测试计算得分。
如有不同意见,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讯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gztiweiyi@gz.gov.cn)。
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
记者查阅《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此前对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10分)的内容为:
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应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七、八年级每学年满分均为3分,九年级满分4分;其中优秀为满分、良好为2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注:2021届毕业生只计算八、九年级测试成绩,八、九年级各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