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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在"问题"里的学生 该如何开一剂良方?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的一所小学发生了某个班级集体罢课的事件,起因是学校安排了一名所谓的“问题学生”转入该班级就读,引发了家长集体不满。此事引发公众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话题的广泛关注。

网传帖文中,一名自称为昌图县实验小学的学生家长称,11月23日,在未与家长沟通的前提下,校方将4年级11班的一名学生安排同年级8班上课。文中称,校方描述说,该生因与原班班主任和同学产生矛盾、无法调和,家长报警处理后,才离开原班级。导火索则是,该生在发放期中试卷时威胁全班同学,并哭闹要求老师不要将成绩告诉家长,遭到拒绝后,该生威胁辱骂老师,导致班主任生病住院。该生突然转入8班就读后,引发8班家长不满,在与校方沟通无果后,家长以“不欢迎强制安排的学生”为由,陆续将孩子从学校接走。

在帖文评论区,不少网友留言表示:校方安排应提前和家长沟通,但家长们的罢课方式明显不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还孩子们一个健康、温馨、安全的学习环境。

28日,昌图县教育局证实确有此事,并称主管副局长已赶到学校进行现场办公,处理结束后会进行统一说明。29日上午,看看新闻Knews记者致电昌图县实验小学想要了解更多情况,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目前,涉事学生究竟存在什么样的过错、性质如何认定等问题,还有待于当地教育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但从已公布的信息来看,校方试图通过换班的方式来解决,并不算是违规。

教育部在2021年颁发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明确规定: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下,要关心爱护每个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使是所谓的“问题学生”,也享有受教育权利,不得被单独隔离或拒绝接纳。

记者调查发现,现实生活中,因所谓“问题学生”而让老师和同学备受困扰的案例,屡见不鲜。所谓“问题学生”遇到的问题各有不同,他们骚扰同学和老师的手段也五花八门,但大多数事件都能在年级和学校层面得到解决,只有个别性质较为严重的才会见诸媒体。比如,在2022年4月,广西梧州某小学的一名三年级学生曾因无故打骂同学、武力对抗老师、且屡教不改,而被其他学生家长要求校方严肃处理。最终,校方在多次协调无果后,向区司法局、教育局、区妇联等单位求助,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到学校开展了帮教工作,才让事件得到平息。

但与此同时,家长们的诉求也可以理解。他们担心的是,涉事学生的问题不会因换班而得到解决,反而他的存在会伤害到更多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有家长就明确表示,等到“问题”发展成为“欺凌”,就来不及了。

家长们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从近年来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来看,不少欺凌者都曾以“问题学生”的身份出现。虽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明确规定,如果学生被认定实施了欺凌行为,应当对其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或配合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但是对于家长来说,事前预防比事后惩戒重要得多。

如何防患于未然、让“问题”在发展成“欺凌”前及时得到解决,也是教育界和社会各界持续重点关注的课题。但关键在于,要想对不良行为的性质进行精准判断,想要对所谓的“问题学生”给出统一定义和管理标准,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无论是家长,还是专家,都很难从一个人的现有状态去预判出:某种不良行为只是“问题”,可以通过关爱、帮扶来让“问题”消失;而某种不良行为,需要立即采取严肃的管教,否则“问题”就会发展成“欺凌”。

那么,该如何从深层次解决这一问题,让所谓“问题学生”在健康成长的同时,也不会对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问题学生”是一个伪概念,没有“问题学生”,只有“遇到问题的学生”。对“问题学生”的定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这种理解来自于经验、自身的经历和所接受的教育,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如果随意给学生贴标签,不仅会危害到他个人的健康成长,也会影响整个班级或学校的氛围。如果家长和老师发现孩子在语言、行为或状态上出现异常,应当从家庭、社会、学校等多个层面去寻找追问背后的原因,厘清根源之后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

田相夏同时表示,让孩子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既是我们教育人的初心,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校方在依法依规施策时,应当和转入班级的老师、家长等相关人群加强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要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关爱和法治教育,用关注、关心、关爱,让“问题学生”的“问题”没有滋生的土壤。

(看看新闻Knews编辑:金梅陈昱卉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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