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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社会组织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推动社会组织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8月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落实民政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省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

据悉,全省现有社会组织8.4万个,吸纳75万人就业。《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中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带动开发专职就业岗位。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各地要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招聘对接活动,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创新行业、产业、专业对接模式。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人才供需对接,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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