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郑周贇)报道:为规范全省普通 教学管理,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江西省普通 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制订江西省普通 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
严禁“空挂学籍”、违规招收旁听生等现象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校历、教学计划、课表以及作息时间表,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有序开展。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可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在寒暑假期间适当安排教学外,所有公办、民办普通 在其他情况下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违规补课。
要全面掌握教学信息,适时征求师生意见,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教室、实验室、学校实践教学基地、体育艺术场馆、校园网络等教学设施,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效益。
学校应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制定相应的学籍管理办法。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课程修习、成绩与学分记载、毕业证书发放等。要规范学籍业务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相关业务,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招收旁听生、借读生等现象。
学生选课走班所选课程不能随意更改
选课走班管理按照自主性原则,尊重学生个人选择。针对学生差异和学校实际,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个人发展的平台,既要保证学生 三年应修学分的获得,又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对每学段选课数量进行控制。设置课程时,既满足升学考试需要,又有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选课按以下流程操作:高一下学期结束前学生开始选课→课程设置编制→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召开动员大会→指导学生填写意向表→整理统计调整→家长和学生签订选课确认书→确定模块、学生→确定任课教师、上课地点→制作任课教师和学生课表。
大致步骤为:所选课程包括《普通 课程方案》规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学校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对普通 课程结构、各学段所开设的模块内容作出简要说明,并对选课流程、教学班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问题提前规划,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由行政班班主任及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选课咨询服务,学生本人填写选课意向表;高一下学期结束前,公布选课结果和各门课程选修学生名单,编制学生个性化课程表。学生所选课程,不能随意更改。
本基本要求适用于江西省普通 学校的教学管理,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