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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沈阳这项考试时间定了! 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安排

及防疫须知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在3月19日进行,现将考试相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笔试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0:30。

(二)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应聘人员于3月15日10时至3月19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报名、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四)笔试成绩查询安排

笔试成绩将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告和“成绩查询”入口。

二、防疫相关要求

请准备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充分做好考前准备,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涉及《疫情防控告知书》中第四条前四点描述的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应聘人员可申请退费。申请退费人员于3月21日10时至3月23日16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报名、准考证打印”入口,选择“退费申请”,上传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请应聘人员及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所在重点管控、重点关注地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等)。工作人员将在考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上传的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在20个工作日内原支付路径返还。

三、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考试院

2022年3月1日

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目前国家、省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特发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请所有应聘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聘人员,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二、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④“辽事通健康码”(绿码)、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三、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除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应聘人员。

(二)考试日前28日内有港台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在沈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经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聘人员。

(六)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人员。

(七)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聘人员。

五、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请应聘人员根据自己参加考试的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应聘人员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二)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当地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应聘人员应主动及时了解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四)应聘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五)在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提倡应聘人员自行赴考,请应聘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七)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聘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请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八)考试结束时,应聘人员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请应聘人员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阅知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应聘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将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

(四)考试作答要求和相关规定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知》。

注:请广大应聘人员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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