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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线下教学、堂食恢复,山东多地最新通知!

最新!

山东又一地通知复学时间

泰安拟于4月11日恢复线下教学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经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拟于4月11日(高新区4月14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

请广大居家参与线上教学的师生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管理,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聚集、不聚餐,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出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登记,确保行程可追溯。

各学校要按照前期下发的通知,做好恢复线下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恢复线下教学,以最新通知为准。

淄博多地恢复堂食

张店区

根据2022年3月31日市疫情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告》,现经研究,张店区餐饮服务单位4月6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堂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信息,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就餐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及顾客预约、就餐限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的50%,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方式提供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二、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聚餐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三、开展环境卫生及食品清理。餐饮单位在恢复堂食前要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大消杀,清除卫生死角,持续做好并保持卫生整洁;要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或变质等食材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要对设施设备、厨房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经营期间,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工作。

四、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测量体温,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餐饮服务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五、严格食品进货贮存。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超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鼓励提倡使用国产冷链食品,因加工经营需要确有必要采购、贮存、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须在24小时前报备,并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及时录入“山东冷链”系统。

六、规范加工操作过程。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工作,严禁生、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

对恢复堂食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情节及影响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张店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复业,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从4月6日起全区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二、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聚餐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和加工、顾客服务、应急处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扫描“场所码”,检验健康信息,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就餐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及顾客预约、就餐限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50%,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方式提供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四、加强通风消毒。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经营期间,按照防疫要求,每天至少三次对加工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每周至少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每天不少于两次进行测温并做好记录,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从业人员要着装规范,工作服、帽干净整洁,佩戴口罩。

六、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禁止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感观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未经“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提供“冷链三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对恢复堂食后不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情节及影响采取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滨州无棣县通告

恢复餐饮堂食、影剧院

关于解除无棣县

全域防范区的通告

目前,无棣县封控区、管控区已全部解除,按照《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标准,经专家组会商研判,并报市指挥部审批同意,自2022年4月6日起,解除无棣县全域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病毒输入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广大居民、企业和工商业户要严格做好常态化防控,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护要求,非必要不离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到解封不解防,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

二、加强重点人群和公共场所管理,在落实好防疫常态化措施的基础上,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等人员未满规定时限的,继续按照管控政策进行管理。

(二)各小区、村、社区继续保留1处出口,严格落实出入人员登记、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

(三)批零住餐等各类服务行业,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有序恢复经营,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行业恢复经营标准,并严格做好日常监管。餐饮行业恢复堂食,影剧院、网吧等场所恢复经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控人员数量、密度。

(四)恢复县域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服务,并做好消毒消杀、验码等工作,落实防疫常态化措施。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强化日常监管。

(五)幼儿园、中小学校暂不恢复线下教学,县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制定复学方案,做好线下复学准备。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六)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性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申领张贴“场所码”,所有进入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同时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未申领张贴“场所码”的,一律禁止开放或营业。

三、加强县外入棣返棣人员管控,严防疫情输入。严格执行《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八版)》,所有县外入棣返棣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棣返棣,对从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入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防疫政策,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检测、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

四、广大居民应主动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坚持愿检尽检、应检尽检,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涉及的36类重点人群严格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五、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鼓励企业在落实好防疫常态化措施的基础上,快速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尽快达产达效。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复产复工复建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物流、防疫、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困难。中高风险地区员工禁止返岗。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制定完善本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传播,坚决守牢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无棣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聊城东阿县最新通知

电影院、网吧、足疗等恢复营业

关于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6日起取消部分重点场所管控措施,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详细情况通知如下:

一、恢复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景区、户外聚集性娱乐活动和密闭空间文体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茶馆、KTV、剧院、体育馆、健身房、台球厅、游泳馆、桑拿、洗浴、推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酒吧等)正常营业。

二、上述恢复营业各行业重点场所务必做好“场所码”的张贴使用,并严格落实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发现红码、黄码,中高风险地区来人,体温异常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社区和主管部门。

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对“场所码”张贴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没有正常张贴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6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东阿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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