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莹莹泰安报道
6月6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7人进入名单,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于6月11日上午6:30前到市政大楼西南门集合。
根据简章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同时结合考生自愿放弃及岗位递补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7名体检人员中,2人报考泰安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1人报考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4人报考泰安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共涉及5个岗位。
通知称,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除特殊原因经招聘单位同意的情况外,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其中男性体检费350元、女性体检费450元,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因收缴手机,请自备现金和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