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停止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月17日,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从十个方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减轻作业负担方面,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基本在校内完成,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保障睡眠时间方面,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 生一般不晚于23:00。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加强手机管理方面,中小学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教育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规范读物管理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全面清理。
改善体质状况方面,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个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个课时, 每周2个课时。
重视心理健康方面,中小学校要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心理普查,建立特殊学生心理预警、突发性事件心理干预机制。
加强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方面,强化学校安全制度建设、“三防”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中小学安全教育课每学年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课时。
治理校外培训方面,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学时以上的费用,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完善课后服务方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坚持公益导向,学生自愿参加,可采取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予以保障。周六日可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探索引进校外专业力量在课后服务时间进入学校提供有关服务。鼓励支持教职工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劳务报酬。
提供校内午餐方面,坚持健康第一、政府主导、家长自愿原则,在城区(含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集中配餐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小学生提供“放心午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