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的日常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了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10月18日,市教育局印发《大同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进校园,确有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审批,进校园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各学校要成立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在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校工作实际的手机管理办法。
各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周”、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
市教育局明确,各学校要认真执行相关要求,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对于进入校园的手机,学校应配备专人管理,合理管控,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要根据本校实际在公共区域设置必要的公用电话 ;要把智能电话手表、电子平板等设备纳入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