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卜岚通讯员吴怡)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关于中南大学等19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已于近日发布,批复明确,中南大学等19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其中,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每学分收费不得超过80元。
批复提出,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586号)的规定,各有关高校今年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每学分收费不得超过80元;湖南农业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商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工程学院、长沙学院、湖南女子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每学分收费不得超过70元。
同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每学分收费不得超过65元;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每学分收费不得超过60元。
此外,批复还明确学分制收费标准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分原则上不少于16学时,每学年原则上平均不少于30个学分。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允许对第一次免费补考但仍不及格需要重修的学生,按学分学费标准收取重修费。
据悉,本批复自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