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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 惠及800余所学校近1.9万名教师

促进社会公平很重要的是保障教育公平,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乡村任教,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提升教育质量,昆明财政助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1-2023年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结合实际规范补助范围,实现补助全覆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乡村学校教育水平相对偏低实际,将连片特困地区及非贫困地区的所有乡村教师(包括特岗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全市共惠及800余所学校(含教学点)近1.9万名教师,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的待遇。

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标准,分档分层进行补助。对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500—1500元标准分档给予生活补助;非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300—1000元标准分档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实行分层分档给予补助,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补助标准分设,贫困地区补助标准人均提高200元,体现对贫困地区的特殊扶持。

结合实际实施市级奖补,切实保障补助落实。我市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共需资金1.1亿余元,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级按照月人均500元的标准对贫困地区给予奖补,并规定县区以每名教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配套;非贫困地区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2021年市级及以上共下达补助资金4489.9万,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严格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规定和程序,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提高了农村教师待遇,增强了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水平稳步提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政策,强化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促进乡村教师补助制度更加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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