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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6月11日起报名, 小升初6月14日起报名, 学校不可以向家长承诺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 杭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出炉

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幼升小和小升初相关政策。为便于广大家长了解政策,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后续,市教育局会根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发布相应的操作指南。

今年招生工作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小学招生安排

初中招生安排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告,敬请家长关注。

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怎么报名?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家长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近日将通过杭州教育网和“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家长予以关注。

公办、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一样吗?

一样。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含摇号派位的转公学校,下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怎样获悉对应的学校信息?

(1)公办学校: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学区或对口直升学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对应就读学校或学区可以通过“浙里办”搜索“入学早知道”查询。

(2)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未招足的可继续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补招一次。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民办学校今年仍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云谷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杭州鼎文学校)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未招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市域或学校所在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3)“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设置及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条件成熟、各方认同的,可实施单校、多校划学区招生;条件不成熟的,可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同时报吗?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

不能同时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选报公办学校的不需要选择具体学校。

小升初出现学籍、家庭户籍分属我市不同区、县(市),该怎么报名?

情况1:孩子家庭户籍在A区,当年民办小学可跨区域自主招生,入读了B区的民办小学。

情况2:原来住房和全家户口都在A区,小孩在A区就读,后在B区购了房,家庭户籍也迁到了B区。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学籍与家庭户籍(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属我市不同区、县(市)的,可选择其学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

如果选定区、县(市)后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只能在该区、县(市)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不能再选择另一个区、县(市)的公办学校升学。

我们是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孩子今年要在杭读小学,但孩子还没有《浙江省居住证》,预计8月才能办出,可以报民办小学吗?

根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

其中,选报民办学校的需在报名开始前即符合就读条件。如选报居住地所在区、县(市)的民办小学,但报名前不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不能通过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报名无效。

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

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可能1个录取另1个未录取,如何解决?

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所报名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不论是否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子女均须按规定分别完成网上报名。

学校是否可以向家长承诺,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集中配备优秀师资?

不可以。义务教育学校均应实施均衡编班,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均衡编班的要求。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初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不得调整原行政班级编排。分班前,学校拟定的均衡编班方案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公开。

对于违反《通知》要求的违规行为,如何投诉举报?

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见下)或市教育局89583602投诉举报。

还有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有相关招生咨询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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